根據江蘇省相關文件規定,無錫市律師協會在濱湖區法院共建“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基地”,現濱湖區法院面向無錫市開展實習人員招募,公告如下:
一、招募對象及方式
招募對象:
無錫市律師協會實習人員(預備會員);
招募方式:
申請人經所在律師事務所同意自愿報名。
二、資格條件
1. 政治素質好,法律知識扎實,品行良好;
2. 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,且在律師事務所實際工作滿3個月的實習人員;離實習期屆滿在3個月以上(或離實習期屆滿雖不滿3個月,承諾在法院實習期內不申請實習考核及面試);已由所在律師事務所繳納社會保險。
三、報名方式
申請人填寫《申請律師執業人員擔任實習法官助理審批表》及個人簡歷資料發送指定郵箱(法院聯系人:毛瀚飛、趙赫,電話:82211622、82211597,報名郵箱:wxbhfyzzb@163.com,郵件主題須寫明“實習法官助理報名表+律所+姓名”字樣)。
四、報名時間
即日起至2023年9月18日止。
五、實習階段
(一)實習期限
經審核、面試通過,實習期限一般為3個月。
(二)崗位職責及期限折抵
實習法官助理在法官指導下履行審查訴訟材料、組織庭前證據交換、接待當事人、準備參考資料、協助調解、在法官指導下主持證據交換、質證、草擬法律文書等法官助理職責。
實習期間應全日制上班,遵守回避及紀律規定,不得接受案件當事人的委托;實習期滿后三個月內不得代理濱湖區法院管轄范圍內的案件。法院為每名實習人員指定一名資深法官擔任導師,指導開展審判輔助工作和理論調研。實習期滿經考核,以其法官助理任職時間折抵申請律師執業人員的實習期(最長不超過6個月)。
(三)實習補貼
為保障實習人員在實習期內的日常工作與生活需求,濱湖區法院將相應發放實習補貼。
六、日常管理
實習人員的日常管理、實習指導、工作紀律等事項按照《關于開展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到法院擔任實習法官助理的實施意見》執行。
識別二維碼下載附件:
申請律師執業人員擔任實習法官助理審批表
原標題:實習法官助理招募公告
文章來源:http://bh.wxfy.gov.cn/article/detail/2023/09/id/7516881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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